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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09:15:02  浏览:942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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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的决定

法〔2010〕473号


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司法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突出业绩,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肯定和赞扬。全国法院广大干警牢记宗旨,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争当全国优秀法官为追求,情系人民群众,忠诚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法院事业增光添彩,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卓越风采。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队伍,鼓舞士气,讴歌优秀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事迹,褒奖优秀法官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等86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厉莉(女)等99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珍爱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我院号召,全国法院系统要迅速掀起学先进、促工作、创一流的热潮。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全国优秀法院为榜样,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司法公正;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和完善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等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要以全国优秀法官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理想信念,大力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忘我工作的公仆情怀,积极倡导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要将学习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司法能力水平,提升司法作风形象,更好地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全国优秀法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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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朝阳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

蓟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安平县人民法院

沙河市人民法院

山西省

壶关县人民法院

祁县人民法院

安泽县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

林西县人民法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辽宁省

法库县人民法院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吉林省

扶余县人民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

尚志市人民法院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

普陀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东台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望江县人民法院

福建省

仙游县人民法院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江西省

彭泽县人民法院

兴国县人民法院

南丰县人民法院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

栾川县人民法院

温县人民法院

睢县人民法院

遂平县人民法院

湖北省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兴山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广东省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兴宁市人民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台山市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大新县人民法院

海南省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

云阳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蓬安县人民法院

隆昌县人民法院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

贵州省

水城县人民法院

石阡县人民法院

云南省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沾益县人民法院

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仲巴县人民法院

陕西省

永寿县人民法院

旬阳县人民法院

商南县人民法院

甘肃省

榆中县人民法院

西和县人民法院

永靖县人民法院

青海省

乐都县人民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西吉县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洛浦县人民法院

新源县人民法院

解放军

沈阳军区军事法院

广州军区湖南军事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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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厉 莉(女) 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周瑞生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天津市

王 军 宝坻区人民法院史各庄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

刘自力 静海县人民法院静海镇人民法庭审判员

河北省

王景林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付建锁 清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石 均(满族)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八道河人民法庭庭长

张 静(女)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

山西省

刘润玺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张 康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彩虹(女)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内蒙古自治区

于 双 突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周 燕(女)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贺金月(女)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院长

辽宁省

李晓龙 昌图县人民法院三江口人民法庭庭长

范炳夫 海城市人民法院牛庄人民法庭审判员

黄丹凤(女)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林盛堡人民法庭庭长

盖 龙 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官屯人民法庭庭长

吉林省

马新英(女,回族)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

王宝胜 东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翟树全 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审判员

黑龙江省

石光煌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张颖巍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立新 青冈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潘英华(女)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上海市

马超杰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吕长缨(女) 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江苏省

包 刚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孙翠燕(女) 海安县人民法院曲塘人民法庭审判员

庄金奎 沭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茅仲华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浙江省

周 黎(女)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郑国栋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徐步茜(女) 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副庭长

傅博恒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

安徽省

吕雪峰 宁国市人民法院院长

张 俊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

鲍冬梅(女) 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福建省

兰惠琴(女,畲族) 古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叶炳坤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詹红荔(女)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江西省

杨丽芳(女)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庭长

陈 淑(女)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熊 乔(女)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山东省

马海兰(女)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永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人民法庭庭长

王爱新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信访处处长

田新民 无棣县人民法院碣石山人民法庭庭长

贾风勇 乐陵市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

河南省

尹应哲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

王洪彬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朱 梅(女)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

杜文君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赵延辉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湖北省

伍义军(女) 武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杨萍(女)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李 冲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陈升霄(苗族) 宣恩县人民法院晓关人民法庭庭长

湖南省

杨宗文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周社清 桃江县人民法院牛田人民法庭庭长

易水寒(女)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禹盛卿 邵东县人民法院廉桥人民法庭审判员

广东省

方仲伟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何静虹(女)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耀荣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镇盛人民法庭庭长

徐素平(女)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曹 林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

陈玉萍(女)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登林(彝族)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德峨人民法庭副庭长

廖克东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院长

海南省

王 娜(女)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重庆市

陈中林 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远平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四川省

史志君(女)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

白宗钊 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查小云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胡 华 合江县人民法院九支人民法庭庭长

彭跃林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副主任

贵州省

杨进平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周亚琼(女)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云南省

王家萍(女,佤族)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龙进品(回族)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郎人民法庭庭长

周 华 砚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西藏自治区

李尕青(藏族)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

宗 吉(女,藏族) 日喀则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陕西省

任玉莲(女)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人民法庭庭长

李 娟(女)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曾娟莉(女) 大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甘肃省

王凯军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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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77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 张立昌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对市人民政府1980年以来制定和发布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了清理。清理中发现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的所调整的经济和社会法律关系已发生变化;有的所规范的阶段性工作已经结束;有的已被新的规范所代替。为此,经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第一批先行废止150件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附:决定废止的150件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
      决定废止的150件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章及规范    文号  公布日期  主管   废止理由
     性文件名称              部门 

001  批转市建委拟定的 津政发 1980.10.24 市建委   被市政府19
     《天津市城市住宅 〔1980〕          96年发布的《关
     建设及配套设施项  86号            于加强我市城市基
     目设计审批程序和               础设施配套建设管
     管理办法(试行)》              理的通知》代替。
002  批转市邮电管理局、 津政发 1980.11.12 市邮电  被市人大常委会
     市公安局制订的《 〔1980〕      管理局 1997年颁布的
     关于保护通信线路  93号        市公安 《天津市通信管理
     安全的通告》             局   条例》代替。

003  关于贯彻《国务院 津政发 1980.09.03  市财政  财政部1992
     批转财政部关于国 〔1980〕      局   年发布了《关于中 
     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44号            央国家机关事业单
     工作人员差旅费开               位工作人员差旅费
     支的规定》的通知               的规定》,原通知
                            失效。

004  批转市经委《关于 津政发 1980.08.18 市经委   仅适应当时情况
     加强机关企事业单 〔1980〕          的具体规定,自行
     位汽车管理、节约  26号            失效。
     成品油、封存部分
     载货汽车的报告》

005  批转市经委、市科 津政发 1980.08.03 市经委    不适应社会主
     委、市财政局《关 〔1980〕      市科委  义市场经济需要
     于进一步贯彻执行  18号       市 财
     〈技术改进奖励条           政 局
     例〉几个问题的请
     示》

006  批转市托幼工作领 津政发 1980.09.18 市 教    适用期已过,
     导小组《关于解决 〔1980〕      育 局  自行失效。
     区属集体托幼园所  53号
     经费问题的请示报
     告》
 
007  批转市出版局等单 津政发 1980.09.22 市 出    适用期已过,
     位《关于贯彻国务 〔1980〕      版 局  自行失效。
     院〔1980〕163号   55号
     文件、加强我市出
     版管理、制止滥编
     滥印的报告》

008  关于维护学校教学 津革发 1980.01.18 市教育    适用期已过,
     秩序的通告    〔1980〕      局 市  自行失效。
               15号       公安局

009  批转市计划委员会 津政发 1980.07.18 市计委    适用期已过,
     、进口管理委员会 〔1980〕          自行失效。
     《关于制订天津市  10号
     出口商品留成外汇
     管理试行办法的请
     示报告》

010  关于颁布《天津市 津政发 1981.11.10 市 政    被市人大常委
     郊区、县公路管理 〔1981〕      工程局  会1997年颁布
     暂行办法》的令   231号           的《天津市公路管
                            理条例》代替。

011  批转市建委《关于 津政发 1982.03.15 市建委    不适应社会主
     进一步加强建筑材 〔1982〕          义市场经济需要。
     料管理稳定进销价  60号
     格的报告》

012  关于贯彻《国务院 津政发 1982.04.25 市 财    适用期已过,
     批转财政部关于严 〔1982〕      政 局  自行失效。
     格财政管理制止乱  87号
     开减收增支口子的
     报告的通知》的通
     知

013  批转市财政局《关 津政发 1982.06.15 市 财    阶段性工作结
     于贯彻〈国务院批 〔1982〕      政 局  束,自行失效。
     转财政部关于开展  108号
     企业财务检查情况
     和今后意见的报告
     的通知〉的意见》

014  转发市财政局、市 津政发 1982.08.28 市财政    财政部199
     文联、市文化局拟 〔1982〕      局    2年发布了《关于
     订的《关于文艺创  110号      市文联  中央国家机关、事
     作人员深入生活差           市 文  业单位工作人员差
     旅费开支和生活补           化 局  旅费开支的规定》
     助的暂行办法》                ,原办法失效。

015  批转市财委《关于 津政发 1982.06.24 市 财    适用期已过,
     我市商业企业调整 〔1982〕      政 局  自行失效。
     国家对企业经营责  118号
     任制的几点意见》
     、《关于改进我市
     市属国营商业企业
     奖励、提成工资和
     计件工资的几点意
     见》的通知

016  转发市财政局《关 津政发 1982.09.18 市 财    阶段性工作结
     于市区各单位参加 〔1982〕      政 局  束,自行失效。
     引滦输水明渠土方  127号
     工程施工义务劳动
     中有关财务开支问  
     题的意见》

017  批转发市财政局、 津政发 1982.08.24 市 财    适用期已过,
     建设银行市分行《 〔1982〕      政 局  自行失效。
     关于统一地方各种  62号
     技措性贷款办法的
     请示》

018  批转市计委、市经 津政发 1982.08.28 市计委    适用期已过,
     委《关于加速我市 〔1982〕      市经委  自行失效。
     锅炉更新改造节约  166号      
     能源的报告》

019  批转市建委《关于 津政发 1982.08.21 市 建    被市人大常委
     加强我市建设征地 〔1982〕      设 委  会1992年颁布
     工作的几点意见》  157号           的《天津市土地管
                            理条例》代替。

020  关于修改《天津市 津政发 1982.11.06 市政工    被市人大常委
     郊区、县公路管理 〔1982〕      程 局  会1997年颁布
     暂行办法》部分条  213号           的《天津市公路管
     文的决定                   理条例》代替。

021  市人民政府关于查 津政发 1982.11.10 市房管    阶段性工作结
     封长期空闲的新建 〔1982〕      局    束,自行失效。
     住宅的通知     号

022  批转市财委、劳动 津政发 1982.04.16 市商委    被市政府19
     局、总工会《关于 〔1982〕          91年发布的《批
     整顿劳动防护用品  81号           转市商委等六部门
     经营和发放管理的               拟订的〈天津市劳
     意见》                    动防护用品定点经
                            营管理暂行办法》
                            代替。

023  批转市教育局拟订 津政发 1982.08.21 市 教    适用期已过,
     的《关于职业学校 〔1982〕      育 局  自行失效。
     毕业生录用问题的  158号
     暂行规定》         

024  转发市体委、公安 津政发 1982.06.11 市体委    被市政府19
     局《关于加强旱冰 〔1982〕      市 公  94年发布的《天
     场管理的意见》   76号       安 局  津市公共娱乐场所
                            治安管理办法》代
                            替。

025  关于同意《天津市 津 政 1982.06.30 市 公    全国人大常委
     枪支管理实施细则 办 函       安 局  委会1996年颁
     (试行)》的复函 〔1982〕           布了《中华人民共
               49号            和国枪支管理法》
                            ,原细则失效。

026  关于重申暂停审批 津政发 1982.06.17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新建独立科研机构 〔1982〕          自行失效。
     问题的通知     110号

027  关于认真贯彻《国 津政发 1982.08.31 市 物    国务院198   
     务院关于发布〈物 〔1982〕      价 局  7年颁布了《中华
     价管理暂行条例〉  167号           人民共和国价格管
     的通知》的通知                理条例》,原通知
                            失效。

028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 津政发 1982.06.19 市 工    被市政府19
     于贯彻执行《中华 〔1982〕      商 局  95年发布的《天
     人民共和国经济合  12号           津市经济合同监督
     同法》的通知                 管理办法》代替。
029  批转市科委拟订的 津政发 1982.07.19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天津市科学技术 〔1982〕          自行失效。
     》保密细则     133号

030  批转市卫生局、房 津政发 1982.08.14 市卫生    适用期已过,
     管局《关于解决“ 〔1982〕      局 市  自行失效。
     六·二六”返津人  152号      房管局
     员住房困难的工作
     方案》和《关于安
     置“六·二六”返
     津无房人员住房的
     若干规定》

031  印发《天津市文物 津政发 1982.12.23 市 文    被市人大常委
     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1982〕      化 局  会1997年颁布
     》的通知      235号           的《天津市文物市
                            场管理条例》代替
                            。

032  批转市经委、市财 津政发 1982.02.02 市经委    阶段性工作结
     政局《关于我市市 〔1982〕      市 财  束,自行失效。
     属国营工业企业一  17号       政 局
     九八二年扩大实行
     全额利润留成办法
     的请示》

033  批转市经委拟订的 津政发 1982.06.15 市经委    阶段性工作结
     《天津市工业产品 〔1982〕          束,自行失效。
     创优管理试行办法  113号
     》

034  批转市卫生局、市 津政发 1983.01.18 市卫生    适用期已过,
     财政局《关于在市 〔1983〕      局 市  自行失效。
     区医院实行两种医  12号       财政局
     疗收费办法的报告
     》

035  批转市第二教育局 津政发 1983.03.14 市教委    适用期已过,
     《关于贯彻国务院 〔1983〕          自行失效。
     国发〔1982〕  42号
     119号文件的意
     见》

036  关于批转市科委《 津政发 1983.03.25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关于我市科研机构 〔1983〕          自行失效。
     整顿工作意见的报  47号
     告》的通知

037  批转市广播事业局 津政发 1983.11.26 市广播    适用期已过,
     《关于实施〈录音 〔1983〕      电视局  自行失效。
     录像制品管理暂行  178号
     规定〉的细则》  

038  批转市畜牧局《关 津政发 1983.08.06 市畜牧    不适应社会主
     于加强社会闲散兽 〔1983〕      局    义市场经济需要。
     医管理意见的请示  109号
     》

039  批转市财贸委员会 津政发 1983.04.02 市商委    仅适应当时情
     《关于放宽政策改 〔1983〕          况的具体规定,自
     革禽蛋经营管理体  59号           行失效。
     制的意见》

040  关于颁发《天津市 津政发 1983.05.26 市 税    牲畜交易税税
     〈牲畜交易税暂行 〔1983〕      务 局  种已取消,自行失
     条例〉实施细则》  80号           效。
     的通知

041  批转市工商局《关 津政发 1983.05.30 市 工    适用期已过,
     于放宽市场管理政 〔1983〕      商 局  自行失效。
     策的几点意见》   85号

042  颁发《天津市关于 津政发 1983.09.07 市 水    被市政府19
     保护引滦工程确保 〔1983〕      利 局  94年发布的《天
     安全输水的通告》  131号           津市引滦工程管理
     的通知                    办法》代替。

043  批转市公安局《关 津政发 1983.07.06 市 公    适用期已过,
     于维护市场治安秩 〔1983〕      安 局  自行失效。
     序的意见》的通知  97号

044  转发市科委、市体 津政发 1984.05.23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改办拟订的《天津 〔1984〕      市 体  自行失效。
     市科研单位科研管  76号       改 办
     理体制改革试点方
     案》的通知

045  转发市科委拟定的 津政发 1984.06.29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天津市科学技术 〔1984〕          自行失效。
     成果鉴定工作管理  88号
     办法(试行)》

046  批转市第二教育局 津政发 1984.07.26 市教委    适用期已过,
     《关于建立管理干 〔1984〕          自行失效。
     部学院审批程序的  136号
     暂行规定》

047  批转市计委《关于 津政发 1984.07.18 市计委    适用期已过,
     我市一九八四年煤 〔1984〕          自行失效。
     炭加价费分摊办法  104号
     的报告》

048  关于实施《中华人 津政发 1984.01.20 市 工    1994年全
     民共和国经济合同 〔1984〕      商 局  国人大常委会颁布
     仲裁条例》有关事  10号           了《中华人民共和
     项的通知                   国仲裁法》,原通
                            知失效。

049  批转市场管理委员 津政发 1984.01.18 市商委    仅适应当时情
     会、城市集体经济 〔1984〕          况的具体规定,自
     办公室《关于巩固  9号            行失效。
     和发展我市新办集
     体商业企业的意见
     》

050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 津政发 1984.05.20 市经委    全国人大常委
     强工业产品质量工 〔1984〕          会1993年颁布
     作的决定      81号           了《产品质量法》
                            ,原决定失效。

051  关于发布《天津市 津政发 1984.11.05 市 劳    被1996年
     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1984〕      动 局  市人大常委会发布
     (试行)》和《天  181号           的《天津市劳动保
     津市违反劳动保护               护条例》代替。
     法规经济处罚办法
     (试行)》的通知

052  批转市经委、市财 津政发 1984.03.06 市经委    阶段性工作结
     政局《有关专有技 〔1984〕      市 财  束,自行失效。
     术使用费减征、免  28号       政 局
     征所得税审批程序
     的请示》

053  批转市场委《关于 津政发 1984.05.04 市商委    仅适应当时情
     搞活国营零售商业 〔1984〕          况的具体规定,自
     、服务业经营的几  68号           行失效。
     项改革意见》

054  关于我市地方企业 津政发 1984.05.03 市外经    适用期已过,
     今年出口商品收购 〔1984〕      贸委   自行失效。
     价格问题的通知   67号

055  转发市建委《关于 津政发 1984.04.02 市建委     被市人大常
     报送〈天津市庭院 〔1984〕          委会1991年颁
     、户内煤气管道建  43号           布的《天津市燃气
     设集资办法〉的报               管理条例》代替。
     告》

056  转发市计委、外经 津政发 1984.07.06 市计委    适用期已过,
     贸委、经委《关于 〔1984〕      市外经  自行失效。
     我市一九八四年实  100号       贸 委
     计划外代理出口的           市经委
     请示》

057  批转市计委拟订的 津政发 1985.03.02 市计委    适用期已过,
     《关于煤炭分配计 〔1985〕          自行失效。
     划的改革意见》和  39号
     一九八五年煤炭平
     衡分配意见》

058  关于颁布《天津市 津政发 1985.06.18 市 卫    被市人大常委
     个体开业医务人员 〔1985〕      生 局  会1993年颁布
     及联合诊所管理暂  115号           的《天津市社会办
     行办法》的通知                医机构管理条例》
                            代替。

059  转发市经委《关于 津政发 1985.01.07 市经委    阶段性工作结
     一九八五年电力分 〔1985〕           束,自行失效。
     配管理办法的报告  3号
     》

060  关于颁布《天津市 津政发 1985.01.28 市建委    被市人大常委
     各种监测装置暂行 〔1985〕          会1995年颁布
     规定》的通知    12号           的《天津市测绘管
                            理条例》代替。

061  关于加强我市物价 津政发 1985.05.22 市 物    不适应社会主
     管理和监督检查的 〔1985〕      价 局  义市场经济需要。
     通知        100号

062  批转市农委、财政 津政发 1985.09.03 市农办    1986年全
     局、教育局拟定的 〔1985〕      市财政  国人大常委会颁布
     《贯彻〈国务院关  146号       局 市  了《义务教育法》
     于筹措农村办学经           教育局  ,原实施办法失效
     费的通知〉的实施               。
     办法》

063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津政发 1985.12.05 人民银    中国人民银行
     市分行《关于禁止 〔1985〕      行市分  1994年发布了
     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188号       行    《银行账户管理办
     的暂行规定》                 法》,原规定失效
                            。

064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 津政发 1985.04.02 市外经    适用期已过,
     于扶持和鼓励扩大 〔1985〕      贸委   自行失效。
     我市外贸出口和收  67号
     购的几项政策措施

065  批转市经贸委拟订 津政发 1985.07.01 市外经    不适应社会主
     的《天津市以进养 〔1985〕      贸委   义市场经济需要。
     出工作管理办法》  129号

066  关于加强报刊发行 津政发 1985.03.26 市邮电    适用期已过,
     销售管理的通知  〔1985〕      管理局  自行失效。
               63号

067  批转市公安局、农 津政发 1985.11.18 市公安    适用期已过,
     林局《关于加强农 〔1985〕      局 市  自行失效。
     村汽车和拖拉机管  180号       农林局
     理工作的意见》

068  批转市建委《关于 津政发 1986.11.21 市建委    国家建设部,
     解决建设单位拖欠 〔1986〕          计委、经贸委、建
     工程款的意见》   145号           行1994年发布
                            了《关于进一步做
                            好清理工程款拖欠
                            的通知》,原意见
                            失效。

069  批转市容委等七部 津政发 1986.08.15 市容办    被市人大常委
     门制定的《天津市 〔1986〕          会1995年颁布
     犬类管理暂行办法  109号           的《天津市养犬管
     》                      理条例》代替。

070  批转市科委等部门 津政发 1986.01.06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拟定的《天津市关 〔1986〕          自行失效。
     于独立科研单位体  3号
     制改革若干问题的
     补充意见》等四个
     文件的通知

071  批转市科委、市财 津政发 1986.07.19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政局拟定的《天津 〔1986〕      市 财  自行失效。
     市科技咨询服务收  91号       政 局
     支财务管理暂行规
     定》

072  批转市科委,市统 津政发 1986.07.22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计局拟定的《关于 〔1986〕      市 统  自行失效。
     加强技术交易合同  90号       计 局
     登记、统计工作的
     暂行规定》

073  批转市电子振兴领 津政发 1986.11.26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导小组办公室《关 〔1986〕          自行失效。
     于计算机应用若干  146号
     扶持政策的意见》

074  批转天津港务局拟 津政发 1986.03.20 市 港    交通部198
     订的《关于港存超 〔1986〕      务 局  8年发布了《船舶
     期货物处理暂行规  32号           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定》                     试行办法》,原规
                            定失效。

075  转发市邮电局、国 津政发 1986.08.30 市邮电    被市人大常委
     家安全局、工商局 〔1986〕      管理局  会1997年颁布
     《关于制止非邮政  128号       市国家  的《天津市通信管
     部门办理速递文件           安全局  理条例》代替。
     业务的意见》             市 工
                        商 局

076  批转市经委、市体 津政发 1986.09.27 市经委    不适应社会主
     改办《关于进一步 〔1986〕      市 体  义市场经济需要。
     完善工业企业内部  117       改 办
     经济责任制的几点
     意见》

077  颁布《天津市人民 津政发 1986.09.29 市科委    适用期已过,
     政府关于进一步推 〔1986〕          自行失效。
     动横向经济联合的  120号
     试行办法》的通知

078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 津政告 1986.05.12 市 环    被市政府19
     于垃圾废土堆山的 〔1986〕      卫 局  93年发布的《天
     通告        1号            津市建筑垃圾工程
                            渣土管理规定》代
                            替。

079  批转市建委等四部 津政发 1986.10.22 市建委    被市人大常委
     门制定的《天津市 〔1986〕          会1995年颁布
     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129号           的《天津市建筑市
     暂行规定》                  场管理条例》代替
                            。

080  批转市公用局拟订 津政发 1986.11.14 市 公    被市人大常委
     的《天津市城市煤 〔1986〕      用 局  会1991年颁布
     气管理办法》的通  140号           的《天津市燃气管
     知                      理条例》代替。

081  关于颁布《〈借款 津政发 1986.03.13 人民银    中国人民银行
     合同条例〉实施办 〔1986〕      行市分  1996年发布了
     法》的通知     26号       行    《贷款通则》,原
                            通知失效。

082  转发市商委《关于 津政发 1986.06.05 市商委    被市政府办公
     切实加强对我市冷 〔1986〕          厅1989年发布
     饮制品的监督和市  81号           的《转发市商委等
     场管理的意见》                六部门拟订的〈天
                            津市冷饮食品生产
                            销售、管理暂行办
                            法〉》代替。

083  批转市商委等五部 津政发 1986.06.09 市商委    仅适应当时情
     门拟订的《天津市 〔1986〕          况的具体规定,自
     商委系统退休基金  75号           行失效。
     统筹试行办法》

084  关于印发《天津市 津政发 1986.08.08 人民银    国务院199
     集资管理试行办法 〔1986〕      行市分  3年发布了《企业
     》的通知      103号       行    债券管理条例》,
                            原通知失效。

085  批转市商委《关于 津政发 1986.08.12 市商委    适用期已过,
     解决商品搭售问题 〔1986〕          自行失效。
     的规定》      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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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贪官那个行业多,揭短更要寻因

   杨涛

“最大的外逃贪官就出在你们银行界。”在6日上午经济界委员的小组讨论时,一位来自建设领域的委员打断了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的话。“你们建设领域也不少啊!”史纪良委员回应了一句。“最多的还是交通部门,几乎每修完一条高速公路就有一位交通厅长下马。”另一位委员补充道。他顺手指着同在一个小组的原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赵希正说:“还有你们电力行业。”(《中国青年报》2月7日)
 说话实话,要说出那个行业外逃的贪官最多,卷走的资金最多,还真是件难办的事情。银行业中,今年春节前,就发生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携数亿元巨款外逃事件;建设行业,去年4月20日中午,58岁的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携同女儿、女婿、外孙女等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出境,她带走了约两亿元人民币;而在交通行业,从1997年至今,河南、四川、广东、贵州、江苏、安徽等省的14个交通厅长、副厅长因为经济问题受到查处,有的省交通厅长更是前仆后继,前后三任均倒在任上。因此,在银行业、建设业、交通业、电力业等等行业随时都可能举出外逃的大贪,讲出令人咂舌的卷走资金。
但是,尽管在目前没有作出准确统计数据的情况下,我们难以说这些行业中那个外逃贪官最多,但有一个比较明显的规律就是,这些行业都是掌握资源比较多,而且都普遍存在要么监管制度有漏洞要么对已有的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所以,我们从这些行业屡屡暴露出大案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那个行业掌握资源多,并且掌握资源的人对资源的使用没有受到有力的监督与制约,那个行业出现的外逃贪官就会比较多。
因此,委员们互相揭短,的确很有必要,一是提醒各自的行业要关注自身行业的腐败现象,二来是要提高公众对于这些行业可能会出现的腐败予以关注和警惕。这些都表明了委员们的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都在提高,比起以往相互赞扬和吹捧来说,这更需要勇气和胆识。
然而,光有揭短还远远不够,委员们要善于揭短更要能帮助寻因,共同来会症,以达到减少这些行业外逃贪官的数量。因为,尽管说这些外逃贪官多的行业有一些共性,比如都是掌握资源多、监管不力,但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个性,银行业、建设业、交通业、电力业都有自身的体制的原因,这些原因各不相同,需要有识之士共同来找出原因。有道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些事情也许局外人能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所在。
当然,要让揭短提、寻因真正有效,还离不开被批评、被挑刺的行业领导能虚怀若谷,能虚心接受意见,真诚地把自己的问题摆出来让大家评判。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针对一些委员的揭短说:“我们银行部门贪官外逃,正是加强了监管的结果。一些行业贪官更多,只是缺乏监管,还没有暴露出来。”这话也许没有错,但我们更希望,无论那个行业的委员都应少为自己辩护,多请其他委员来挑刺并听取他们的一些改革的建议与意见,这样效果也许会更好,因为大家毕竟都是为同一个目的而来,那就是希望我们国家更加繁荣昌盛。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杨涛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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